民眾黨在臉書專頁張貼了一張圖卡,標題堪稱聳動驚人:「牽扯 im.B 詐騙 鄭文燦列瀆職罪被告。」
圖卡裡有一張中天新聞網的畫面截圖,標題更加鬆動驚人:「鄭文燦慘了!im.B 吸金案遭北檢列瀆職罪被告。」
對不明內情的人而言,民眾黨的圖卡揭發了一個重大弊案,涉案人是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,已被台北地檢署列為瀆職罪的被告。
了解內情的人則會把這張圖卡當笑話,鄙視民眾黨的無恥與墮落。以下是我的解釋:
瀆職屬非告訴乃論的刑事罪,檢方可主動偵辦,也可受理民眾告發。檢方主動偵辦要有相當證據;民眾的告發則不需要任何證據。
鄭文燦就是遭到民眾告發瀆職。這位民眾不是普通人,而是國民黨籍的新北市議員林國春。
只要有民眾告發刑事罪,就算證據不足,地檢署也必須受理,但只能列為「他」字案,然後再行政簽結,或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去年地方選舉前,陳時中被告發了六十二案,罪名包括貪污與瀆職等,最後全部獲得不起訴處分。
鄭文燦也是這種「他」字案的被告。換句話說,只要有好事之徒到地檢署告發刑事罪,任何官員都會成為「他」字案的被告。
針對這起「無厘頭」的告發案,親藍媒體竟然大作文章。聯合報主筆室還發了一篇抹黑社論,標題是「信賴加持,鄭文燦涉瀆職仍高枕無憂」。
民眾黨將錯就錯,把中天新聞網的標題當素材,製作一張內容聳動的圖卡,貼在官方的專頁抹黑鄭文燦,順便嘲笑賴清德。
這張圖卡背後有一條藍白聯手的抹黑供應鏈,包括上、中、下游:
- 上游是藍營的林國春,先到地檢署告發鄭文燦瀆職,提供抹黑的原始材料。
- 中游則是製造假新聞的媒體,把林國春的無厘頭告發案,誇大成檢方積極偵辦的瀆職案。
- 下游是白色的民眾黨,使用媒體的假新聞製作抹黑圖卡,煽動不知內情的選民。
換言之,鄭文燦被列貪瀆罪的被告,只因為國民黨的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到地檢署告發,然後媒體炒新聞,再被民眾黨拿去鬥爭民進黨。
這條「藍白聯手的抹黑供應鏈」運作良好,受害的綠營政治人物不計其數,甚至還波及沒有公職身分的公共評論人,包括我本人。
民眾黨號稱代表「白」色力量,卻加入國民黨的抹「黑」供應鏈,而且無恥與墮落的程度青出於「藍」。
後註:如果你在乎台灣社會的是非公義,請大力轉傳這篇貼文,摧毀這條藍白聯手的抹黑供應鏈。
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,芋傳媒經授權轉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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