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篇徵婚社的業配文,不小心被我看到,內容大概是這樣:
「小人本是 84 歲,退休教授住台北城內,家中有屋又有田,生活樂無邊。誰知他愛妻,六年前歸天。小孩住美國,也當教授很賺錢,賺比他多一百遍、一百遍,現在還有孫子在人間。希望新妻小他五十歲,大學學歷以上最方便,生小孩,一瞬間。獨自相親在社前,流落在江邊。誰知那新妻,實在找不見,只能暗自飲泣在路邊。教授身壯健,早上運動不停歇,此慾更難填。唯有認真相親勤鍛鍊,定要娶妻意志堅。」
看到這則業配文,我想到了幾年前一個復旦大學的退休教授徵婚故事。這位教授是 62 歲,退休後每個月有 1 萬元人民幣的退休金,除此之外名下還有 2 棟房子,以及 100 多萬人民幣的存款。他在退休前已經離婚,有孩子在國外唸書,一個人獨居。因此,他請了一個家庭看護,負責打掃家裡、照顧他的生活起居、煮飯洗衣服等等,每個月可以領到 4500 元人民幣的薪水。
後來,這位教授對她日久生情(?),想要找到幫傭又不想付錢,片面決定要向她求婚,但是被這位小學畢業、農村來的 50 歲女性拒絕,教授勃然大怒,說出了這樣的話:「你不要不識好歹,我是看得起你才想跟你在一起,想跟我結婚的女人太多了,要不是你比較勤快,我真的不願意娶你,我現在給你個機會,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。」
女人是這樣回應的:「我知道你條件好,但是又怎樣呢?你雖然有房也有存款,但是那些都跟我沒有關係,以後都是你孩子的,你肯定不願意在你的房子上面加我的名字,我現在每個月還能跟你領薪水,如果結婚了,連薪水都沒有,還必須伸手要錢,那種生活我可不想過。」
我們這位台灣退休教授,最後被徵婚社拒絕配對了,原因在於徵婚社覺得,如果他的目標是為了生孩子,因為爸爸真的年紀會太大,其實對孩子不公平。
這則新聞給我的啟示是這樣的:
- 年紀即使很大,當然還是可以徵婚,但是,如果還想要孩子,那就得考慮自己的斤兩。沒有金山銀山,別把責任丟給你的年輕配偶,姑且不論到幼稚園接小孩的時候,老師會叫你阿公,重點是,那真的非常不公平。對配偶、對小孩,都是。
- 這個教授以前肯定都把孩子交給配偶帶,才會覺得小孩生了,自己就會長大。不然就是以為自己 84 歲的身子骨,還有辦法讓小朋友坐在他身上騎馬打仗。
- 別以為自己有錢,年紀大也沒關係。女孩兒要的縱然是大叔,也不會是阿公。如果有,阿公肯定得要很有錢、很有錢、很有錢。一般的有錢,請用來養活自己,別想要吸引小自己 50 歲的女孩兒。
- 現在的女孩兒其實都知道,配偶有沒有錢,不關另一半的事,除非他死了、離婚了,才有可能分得到。即使可以分遺產,但在死前、離婚前,另一半都可以把錢移轉給孩子或其他人,配偶一點辦法也沒有。況且,婚前賺的、繼承、贈與取得的財產,即便結婚以後離婚,也不能分到剩餘財產,只能等對方死。為了這麼一點錢,要犧牲 20 年以上,完全不划算。
畢竟配偶有錢,一點也不重要,願意為你花錢才重要。而自己賺錢自己花,這一點最實際。
- 後母很不好當,特別是先生的小孩都已經成年,他們通常都會覺得,這個人是來搶財產的,外人很難會認為,這是因為愛情。所以要跟阿公交往的人,得要有心理準備,會有滿滿的敵意在。
況且,只有一點錢的人,許多眼裡看錢特別重,以為別人都肖想他的一點錢。 - 愛情理論上不分年紀,但實際上沒這麼容易。每個人的客觀條件有好有壞,但婚姻不是給對方機會,而是一起成長。當有人認為,我是給你機會才跟你結婚,叫他去吃屎。
- 教育程度高,不代表比較聰明,只是代表他有某個學門的專業知識而已,但是在其他部分,可能一竅不通。
- 當人家的家庭幫傭,還可以有尊嚴的領到薪水;當人家的配偶,該做的事還是要做,但是人家會把我們做的事,當作理所當然。所以,請不要把對方為我們做的事,當作理所當然。「我愛你」這三個字,不能當飯吃,更何況是連「我愛你」都不願意說與做的人。
- 婚姻與生兒育女都是有責任的,如果不想、不能承擔責任,單身就好,別出來害人。
- 如果結婚了,連薪水都沒有,還必須伸手要錢,那種生活千萬不要過。畢竟習慣依賴別人的人,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。
教授徵婚沒這麼重要,反正徵婚社已經拒絕他了。但是,請記得這位生活智慧小阿姨說的話。
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,芋傳媒經授權轉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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