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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忠憲專欄》自由與服從

圖片來源:Pixabay / 作者:Kaz

2022 年的法國哲學會考,針對工程技術的學生有一個題目是:自由是否意味著不服從任何人?

自由是否表示「不服從」?從小因為我父親的角色很弱,很早我就得要獨立自主,這樣的情況之下,很容易質疑所有的權威,不相信老師講的話,表面上適應這個社會,內心卻不願意服從一般的選擇。出版社的編輯們看出我成長的歷程,把我的書取名叫做「隱性反骨」。

如果能夠把不喜歡做的事情做得很開心,就好像自己的興趣一樣,這就是所謂的紀律。紀律在填鴨的階段是非常重要,通常成績維持很好的同學,一定有某種程度的紀律,這種紀律,算不算服從,是不是因此失去自由?

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我們經常需要服從他人的命令,無論是因為害怕懲罰,還是這樣做對我們有好處。

然而,這樣的服從有時會被認為是放棄了自我的意志。那麼,自由是否意味著我們不應該服從任何人,不需要為其他人負責?

這種自由顯然會造成社會很大的麻煩,我行我素之下,會造成群體的混亂,使大家都失去了自由。

許多人理解自由就是「獨立」,依賴他人很難有什麼自由,當年我和漢斯馬丁講到德國大學免學費的事情,我不能了解的有兩件事情,第一是外國學生免學費,第二是免學費不排富。這個當過政治人物的朋友說,因為德國政府算過:外國學生免學費,只要能夠留他們下來工作三年,這個成本就可以弭平,而且這個政策有助於德國的經濟,在美國大學高學費的情況之下,的確吸引的包括美國之內全世界許多優秀的學生。

不排富的原因是有錢人家的小孩也需要國家讓他們脫離家庭而獨立,這種把小孩和父母明顯分開的個人主義,跟傳統華人的社會把小孩當成父母生命的延續有很大的不同。

我們常常不得不服從父母、權威或國家的命令,無法隨心所欲地行事,因此感覺放棄了自己的意志。有時候,這種情況甚至會激起我們的反叛情緒,就像歷史上的法國大革命那樣:人們決定徹底擺脫舊制度,因為他們認為國王阻礙了人民的自由。

另一種看法是,自由並不是不受限制的,而是與責任密不可分。我們生活在一個有規則的社會中,這些規則使我們能夠和平共處。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只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,那麼社會將無法正常運作。正如孟德斯鳩所說,自由在於做法律允許的事情,因此,自由不是絕對的,而是受到法律的規範。

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自由和服從的關係。盧梭曾說過,自由是「服從自己為自己制定的法律」。這意味著我們在決定遵循自己認同的價值觀和想法時,依然可以感到自由。在一個理想的社會中,公民服從的是共同的意志,而非某個人的命令,這樣他們既服從了規則,又保持了自由。

不服從任何人的想法可能很吸引人,但它既不現實,也未必理想。真正自由的人至少應該服從自己的價值觀和思想,這樣才能讓自己的行為一致且有意義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服從並不是放棄自由,而是一種對自我尊重的體現。

當回答自由與服從之間的關係時,我想起自己從小桌上的格言:「獨立自主、愛自己,並以自己為唯一的敵人。」

「獨立自主」意味著我們應該主動掌握自己的生活,並且在做出選擇時,遵循內心深處真正的價值觀,而非屈從於外界的壓力或期待。

然而,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隨心所欲、無所顧忌地行動。真正的自由並不是一種無限制的放縱,而是來自於自律和對自我的深刻認識。

當我們「愛自己」,我們就會對自己負責,這包括了解自己的能力和局限,並據此劃定行動的界限。這樣的界限不是他人強加的,而是我們內心深處對自我價值的尊重和守護。

「以自己為唯一的敵人」則提醒我們,真正的挑戰來自內心,而非外在的世界。自由的追求其實是一種內在的鬥爭,與我們的懶惰、恐懼、不確定性等內在敵人對抗。

在這種鬥爭中,服從他人或外在權威並不是我們的主要障礙,反而是如何在不違背自我價值的前提下,和諧地融入社會規範,並找到自己的定位,才是最艱難的挑戰。

因此,這句格言為自由與服從之間的關係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視角:自由並不是對外界的一味抗拒或不服從,而是在清晰了解自己內在價值和目標的基礎上,自主選擇服從什麼、不服從什麼。當我們能夠為自己劃定界限,並在這些界限內行事時,我們就能在這個充滿各種誘惑和壓力的世界中,找到屬於自己的真正自由。

圖片來源:pixabay
作者:niekverlaan

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,芋傳媒經授權轉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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