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 避免房東收取不合理電費 租約應載明電費資訊 芋傳媒 2020-08-19 16:35 內政部今天表示,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將在 9 月上路,為避免房東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,因此租約中應載明夏月及非夏月電費資訊;如有因電費收取產生糾紛,可向消保官申請協處。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,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,房東計收電費的額度,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,主要是為規範房東不得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