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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

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立院二讀定名為國民法官法

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下午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案;經二讀表決,確定法案名稱為「國民法官法」,全案仍在逐條討論、表決中。人民參與刑事審判近年來是司法改革重要項目之一,但到底要採用什麼制度,法界多年來爭論不休。總統蔡英文在 520 就職演說時指出,「在未來4年內,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」,讓人民進入法庭擔任國民法官,成為改革的催化劑,讓司法體系與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,更加符合期待,贏得信賴。

民眾黨提被告可選陪審參審 司法院:違平等原則

民眾黨所提出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」草案,主張被告可自行選擇由陪審團或國民參與審判法庭來審判(兩制併行)。司法院今天表示,窒礙難行,違反平等原則,耗費國家資源。司法院指出,兩制併行下,每名被告受到的程序保障不同,如果判決結果不同,就會違反平等原則,舉例來說,2名被告一起去殺人,且參與犯罪程度相同,如果被告可以自行選擇適用參審制或陪審制,兩人的選擇不一,將導致審判程序不同,最終倘若出現一人有罪、一人無罪,或一人死刑、一人無期徒刑的結果時,將引發違反平等原則的爭議。

籲陪審參審一併試行 司改團體發起靜坐抗議

民間司改團體今天說,立法院將召開臨時會,處理司法院提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案,將陪審制排除在外,他們將發起靜坐及繞行立法院表達抗議,呼籲臨時會不該處理國民參審草案。民進黨立委柯建銘、鄭運鵬、鍾佳濱等 60 人近日提案,提請立法院在6月 29 日到7月 22 日召開臨時會,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 NCC )及考試院、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,及農田水利法草案、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、前瞻二期預算須立法院同意案等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