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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害婚姻與家庭罪章

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將除罪 回歸民事訴訟解決

繼大法官解釋通姦罪違憲失效,法務部檢視刑法後,公告預告刪除「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」,即未來外遇回歸民事訴訟解決,公告今期滿,將彙整各界意見,最快明天送行政院。法務部官員指出,配偶之間為平等地位,自由意思組成家庭,並無互相隸屬關係,因此如果配偶的一方離開家庭是基於自己意思,就算是因他人行為所誘發(例如外遇),難認有侵害另一配偶的權利,決定刪除刑法 240 條中「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」,也就是說,未來劈腿、外遇引發的官司,全面回歸在民事訴訟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