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絕導盲犬進餐廳 未來恐涉反歧視法須賠償
近日再傳餐廳拒絕導盲犬入內事件,根據政院正預告的反歧視法草案規範,公眾設施或大眾交易決定提供服務或是服務過程中,不得因種族、身心障礙、性別、年齡、宗教信仰歧視特定人,否則被害人可請求賠償。現行禁止歧視的規定分散在不同法律,為研議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,政院日前預告反歧視法草案,共7章 46 條,分為「總則」、「大眾交易、就業、教育之禁止歧視、騷擾及報復」、「不構成歧視之情形」、「賠償及救濟」、「政府義務」、「國家人權委員會關於歧視事件之處理」、「附則」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