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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桑協議

《台灣一番隊》洛桑協議41週年 解開中華台北束縛

1981 年 3 月 23 日,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 與 國際奧會主席薩瑪蘭奇(Joan Antoni Samaranch i Torelló),在位於瑞士洛桑的國際奧會總部簽訂了「國際奧會與中華台北奧會協議」,也就是現在所稱的「洛桑協議」。 這個協議訂定了台灣的體育代表隊,從此必須使用「Chinese Taipei」這個名稱。

Google地圖也淪陷? 台灣圖書館遭改名「中國台北」

座落在新北市中和區的國立台灣圖書館擁有 104 年歷史,其前身為台灣總督府圖書館,大正四年(1915 年)先於博愛路舊彩票局開放閱覽,中間因二次大戰政權更迭,幾度遷館並改名,至 2004 年才遷至中和。近日,國立台灣圖書館卻被爆在 Google maps 上被改名為中國台北圖書館,令網友錯愕。

勿信謠言!一起正名台灣隊,選手不會被禁賽

近日中華奧會撲天概地的用假消息恐嚇欺騙台灣選手和民眾,這張簡易圖表請大家廣傳到親友群組。不要再跳針那些被澄清無數次的問題。要討論奧會憲章還是洛喪協議都行,裡面根本沒有條文禁止隊伍正名、改名。正名是奧運會員國的權益,奧運史上有很多改名成功的案例,但是沒有一個隊伍因為申請改名正名而被懲處或禁賽。東奧正名是「申請」正名,不是逕自改名。更是依法辦理的全民公投,中華奧會告狀的「政治迫害」根本扯不上邊。

台灣之光們,真正會讓你們失去參賽資格的是「中華奧會」

好,兩檔節目做完,終於可以好好的講些話了,尤其是今天看完運動選手們開完「反東奧正名公投」記者會之後。認真說,我現在的心如同被撕裂一般痛著。回想當初,為什麼組織台灣棒球改革聯盟,站出來與中華職棒球員工會,共同努力透過體制內外推動選手的「暫時失能保險」?原因在於,我們清楚這些選手一直以來並沒有受到單項運動協會好好的照顧,頂著「為國爭光」的帽子,到最後可能賠上的是自己的職業生命,我們心疼,所以站出來為你們爭取權益。

《林智群專欄》「申請」改名絕不違反國際奧會規定

對於「東奧正名案」,有正反雙方的講法,其中一個最令人覺得重要的關切之點,乃是坊間有反方說明:「若東奧正名公投通過後,中華台北奧會的資格會被取消,然後選手將無法在各項賽事出賽」。以一個律師的角度來看,對於這個說法(公投通過→ →中華奧會資格被取消)我認為跳得太快!

申請改名絕對符合奧會憲章!原住民族更有資格成為奧會會員

洛桑協議(俗稱兩會協議),意思是「兩會之間」訂定的書面協定,這裡很清楚並不是以國家名義,所以他們是什麼呢?根據 1969 年《維也納條約法公約》的定義,廣義條約是指「國際公法主體」之間簽訂的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受國際法管轄的書面協定。而所謂「國際公法主體」,是指依照國際公法(指國際公約、條約、和約等各種國際法律文件之總稱)得享有權利、負擔義務之法律主體。

光頭神舉挺正名:運動員應勇敢對抗不公

因為 1124 選舉、公投日接近,最近有些選手、朋友在傳這個訊息:「為了運動員參賽權、必需反台灣正名」。Dcard 也有一篇引起熱戰的文章,直指正名運動將直接影響運動員參賽權!我過去是好多年的國家隊選手,在參與推動「東京奧運台灣正名」運動的過程中,我也一直在思考,這次的正名運動到底會對選手帶來什麼樣的影響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