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6歲男童壓入泳池水2秒 警分局偵查隊長被起訴
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 41 歲陳姓偵查隊長,因不滿一名6歲男童在泳池以水槍噴水到女兒眼睛,將男童壓入水2秒;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,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嫌起訴他。案發時,有網友在臉書( Facebook )社團「爆怨公社」發文,看到陳男用手掐著小孩的脖子,並持續大喊著「誰的小孩?」隨後把小孩的頭往水裡壓著不放;陳男則發千字文指出,男童拿浮板亂丟人,還用水槍射到他3歲女兒眼睛,是在攔下男童、手「提」男童脖子時重心不穩,導致男童全身進入水中約1秒;雙方各執一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