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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金

慶富獵雷艦詐貸案 陳慶男二審仍判25年

慶富造船海軍獵雷艦詐貸案,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、偽造文書罪等判董事長陳慶男 25 年,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二審駁回陳慶男等人上訴,維持原判決,全案可上訴。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、偽造文書等罪,判陳慶男 25 年徒刑、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 500 萬元,妻子陳盧昭霞共犯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罪1年6個月、前執行長簡良鑑共犯業務登載不實罪6個月,可易科罰金,顧問李維峰在不知情情況下交付帳戶予慶富使用無罪,另慶富也被判罰金2億 8000 萬元。

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 陳致中夫婦涉洗錢否認犯罪

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今天開庭,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、妻子黃睿靚到庭否認犯洗錢罪,不知金錢來源為何,2人均是受母親、婆婆吳淑珍指示去銀行開戶,做相關資金移轉。前總統陳水扁等人被控涉國務機要費案纏訟多年,陳水扁因病不能到庭而聲請停止審判,台灣高等法院於 2016 年4月間裁定陳水扁在能到庭前停止審判,其餘被告則繼續審理。受命法官李世華今天傳喚被告陳致中及黃睿靚。

朴槿惠閨密干政案 20年徒刑4.6億罰金定讞

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濫權、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等案,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確定,共判處 20 年有期徒刑及 180 億韓元罰金(約新台幣4.6億元)。全案定讞。朴槿惠原先因濫權遭判 25 年併科 200 億韓元罰金,收受國情院特別活動費案判刑5年及追繳 27 億韓元;但韓國最高法院 2019 年將兩案發回更審,首爾高等法院去年更審將刑度大幅縮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