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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事

立院三讀 駕車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最重判5年
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 185 條之4條文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原刑法第 185 條之4條文規定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,致人死傷而逃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不過,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前年5月 31 日做出釋字第 777 號解釋,對於刑法第 185 條之4肇事逃逸罪規定意旨,認為此條「肇事」文義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,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。

西濱清水段3車追撞 肇事男子竟棄車離去

西濱快速道路清水段今天發生追撞車禍,一輛小客車下匝道時,追撞前方小客車,再推撞前方曳引車,涉嫌肇事的男駕駛事發後卻離開現場,警方通知到案說明,朝肇事逃逸罪嫌調查。台中市清水警分局調查,中午 12 時 10 分,西濱快速道路下清水匝道發生追撞車禍,肇事的自小客車在下匝道時,追撞前方減速停等紅燈、由 54 歲高姓男子駕駛的轎車,又再推撞前方 41 歲黃姓男子開的曳引車。

黃暐瀚母遭撞死案 檢方查出涉案男案發前已喝酒

台中方姓男子昨天凌晨開車撞死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,他肇事後還買酒喝企圖規避刑責。檢方今天表示,調查確認方男肇事前就已飲酒,依酒駕致死罪嫌聲押方男,已獲法院裁准。台中地檢署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,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表示,經檢警深入調查後,確認方男在肇事前就已飲酒,且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程度,肇事後又有滅證、誤導檢警辦案行為。

男子酒駕撞死黃暐瀚70歲母 法院裁定收押禁見

台中地檢署昨天晚間複訊後,認為方男涉犯刑法酒駕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罪嫌重大,且有事實認定有勾串證人、滅證及逃亡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。台中地院今天凌晨召開羈押庭,法官經閱卷、勘驗相關證據後,裁定收押禁見。

男子酒駕撞人後還買酒喝 死者為媒體人黃暐瀚母親

台中市方姓男子今天凌晨駕駛賓士車行經南區一處路口,撞死過馬路 70 歲陳姓婦人,男子肇事後還到附近超商買酒喝,警方指出,陳婦為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,全案正由警方調查。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表示,今天凌晨3時 28 分接獲報案指出,南區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口,有自小客車撞擊路人案,立即派員到場處理。

北市公車撞死7旬婦 駕駛逃逸遭警逮

台北市信義區今天上午發生一起公車撞死人的車禍,一名年約 70 歲的婦人當場遭撞身亡,但肇事的 60 歲馬姓公車駕駛卻逃逸,警方已於萬華區公車總站處將他帶回,依法偵辦。北市警消上午6時 51 分獲報,指信義區福德街和松山路口發生車禍事件,一名年約 70 歲的老婦遭撞身亡,但現場並未發現肇事車輛,立即派員到場處理、追查。

騰龍通運負責人鞠躬道歉 強調負責理賠死傷

遊覽車業者騰龍通運公司負責人陳聰騰今天向受難者與傷患道歉,他說,針對宜蘭蘇花公路車禍,一定會負起責任理賠死傷者。他說,遊覽車輛都有定期檢驗,肇事司機平常不喝酒。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民自行揪團前往花蓮旅遊, 16 日回程時在宜蘭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撞山壁意外,造成6死、 39 傷,部分傷患仍住院治療,死者分別移靈在台北市立第一、第二殯儀館。

北市大安區10大肇事路口 警春節加強取締

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今天指出,分析去年轄內前 10 大易肇事路口,包括有基隆路與羅斯福路口、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等,為防制交通事故,春節前後將加強取締違規及疏導,請用路人留意。大安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,統計轄內去年1至 12 月 A1 (死亡)交通事故,死亡人數共計4人;相較民國 108 年同期的 15 人死亡,減少 11 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