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 花蓮食安自治條例修正通過 肉品乙型受體素零檢出 芋傳媒 2020-12-24 12:23 花蓮縣議會今天通過縣政府提案修正「花蓮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」,增訂罰則,含乙型受體素的所有肉品及相關產製品禁止在縣境販售,可罰新台幣1萬至 10 萬元罰鍰。縣府這次修訂食安自治條例第9條,條文原本僅限制核災地區食品等產品在縣內販售,修正後加入新增「含有乙型受體素的牛肉、豬肉等所有肉類及相關產製品」、「其他經本府公告之食品」,即將開放進口的美豬、美牛如果含有萊克多巴胺將禁止在縣境販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