芋傳媒 TaroNews - 台灣觀點.芋見真相
瀏覽標籤

追訴權

殺人犯無追訴權時效 立院三讀通過
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,未來若是犯下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原先的追訴權時效為 30 年,但若發生「死亡結果」者,可無限期予以追訴。